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芝新(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熊 飞(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建春(自治县供电局局长)
成 员: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田 猛(自治县环境保护事业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邹朝阳(峨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付 勇(新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鹏(中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姣(板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刚(杉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冉启刚(沙子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志刚(天堂镇人民政府镇长)
饶 芬(刀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代传军(朗溪镇人民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