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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盐市场供销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盐市场供销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食盐市场供销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

  印江自治县食盐市场供销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我县食盐市场正常秩序,有效应对我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事件。
  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造成食盐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的状态。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2003年第7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保证我县食盐市场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下能有效供给,形成应对食盐供给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维护商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影响公众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印江自治县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为指挥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盐业公司经理为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县监察局、县盐业公司、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盐业公司,公司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理协调领导小组。
  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了解商品市场运行情况,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变化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商品市场运行分析;负责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对实施预案的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监督预案各项措施的实施;指导紧急状态下食盐市场供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保障紧急状况下食盐调运工作;经县政府同意代表政府请求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紧急支持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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