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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建设及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建设及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深化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全面推进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根据《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及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铜署办发电〔2009〕140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要求所辖区域内的单位、行政村(居)及企业、学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负责督促、指导所辖行政村编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下属机构、企业、学校编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在修订、完善总体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及工作需要,制定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如库区安全、地质灾害、交通安全、森防安全、民房防火安全、非正常上访、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对等)。每个行政村制定一个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要力求概括全面,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言简意赅,篇幅短小精干,实用性强。内容重点包括: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应急信息处理、预测与预警、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管理(或先期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措施)、善后处置等。
  三、应急预案管理。预案实行动态管理,乡镇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村级应急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企业应急预案报所属乡镇安监部门备案,学校应急预案报所属乡镇、村委会以及同级教育、安监部门备案,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属机构应急预案报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预案编制完成时间。7月13日起至7月25日,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着手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月26日至8月10日,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八月下旬迎接省、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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