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州2001年至2010年涉及征地拆迁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1〕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5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法字〔2011〕12 号)有关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对2001至2010年度制发的涉及征地拆迁和行政强制措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和重点
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自治州人民政府2001年至2010年制发的涉及征地拆迁和行政强制措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重点查找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抵触、不一致之处。凡是相抵触、不一致的,应当予以废止或修改。
二、清理结果
2001至2010年自治州人民政府共制发各类文件1870份,其中涉及有关征地拆迁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13份,涉及行政强制措施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70份。经过清理,因完成阶段性工作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22份,因不适应新形势需要须修订的规范性文件7份。
各县(市、口岸)、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停止执行文件的落实和衔接,确保政令畅通。须修订的文件,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公文制定程序于2011年12月3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报州人民政府。
附件:⒈须修订或停止执行的2001至2010年涉及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⒉须修订或停止执行的2001至2010年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