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1〕8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帕力旦·阿德尔汗     自治州党委常委

  副组长:马合木提江·巴拉提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浏寿娃            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刘 虎               自治州发改委副主任

  马·巴塔              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帕提汗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张传英               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曲志国               自治州民政局纪检组长

  达 拉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巴依尔达拉           自治州编办副主任

  赛力克·居玛希         自治州科技局副局长

  居勒提·阿不里克木     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刘季洲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周 娟               自治州审计局总审计师

  巴特加甫             自治州农业局副局长

  巴特那生             自治州林业局副局长

  阿不德哈得尔          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浏寿娃兼任,副主任由马·巴塔兼任,成员由州环保局、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自治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承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的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组织落实自治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自治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