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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在线考核工作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在线考核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博州政发〔2010〕12号)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博州政法字〔2010〕3号)的规定,现就自治州开展2011年度依法行政在线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考核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为依据。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以及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并对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的使用、资料上传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考核方式

  ㈠本次考核实行网上考核,以查看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上传的文件和提供的纸质档案材料(不宜网上传送的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㈡各县(市、口岸)、各单位先行组织自查。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组织州政府法制办、州监察局、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办、州司法局等单位对各县(市、口岸)、州直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评查,考核时各单位须提交2011年度依法行政自查报告一式7份。对县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评查的同时,随机抽查县市两个部门。

  ㈢州直被考核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处罚卷、行政审批卷、行政复议卷)的,评查其下一级行政机关的案卷(被考核单位自行提供,至少2卷),成绩记入被考核单位。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参照州直单位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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