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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博州政发〔2011〕7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0〕93号)提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从战略的高度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现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州实际,就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㈠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结合我州优势资源转换战略,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加快提升发展实力,力争在建设农产品市场开拓体系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上实现明显突破,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㈡ 目标任务。力争到2015年,全州农村基本形成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州、县级有龙头企业和县域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超市和直销(加盟)店、村有便民店,实现全州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流通网络现代化、服务功能多样化。

  具体目标:在全州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发展3-5个年销售过亿元、3-5个年销售过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加强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使经营服务网络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级覆盖率达到90%,农资连锁配送率达到80%,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率达到60%;每年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以上、各类协会和联合会10个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社20个,形成较为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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