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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1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目标进行调整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1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目标进行调整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9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我市按照“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牢牢把握“两加一推”主基调,着力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实现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为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全力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对2011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进行调整,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调整后分解的目标任务抓紧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一、目标分解

  贵阳市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目标分解表

  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目标

单位   调整前  调整后  完成额(亿元) 同比增长(%)
全市   1400.88 37.44  1600.00     56.97
云岩区  182.00  26.40  207.87     44.36
南明区  142.00  19.52  162.18     36.51
花溪区  108.68  29.97  119.00     42.31
乌当区  84.70  36.22  96.73      55.56
白云区  102.20  33.80  116.70     52.79
小河区  121.38  28.65  136.00     44.14
清镇市  134.40  37.02  149.27     52.18
修文县  71.40  39.78  81.55      59.65
息烽县  67.50  34.73  77.09      53.88
开阳县  101.92  39.47  116.41     59.29
金阳新区 242.70  45.63  277.20     66.32
高新区  42.00  101.64  60.00      188.05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一切着眼于项目、一切服务于项目”的原则,千方百计“闯”、“争”、“抢”、“拼”,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奋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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