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军营乡宋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1]211号)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研究,拟对具备条件的马军营乡宋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马军营乡宋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
二、拆迁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领导组
三、项目拆迁范围:
宋庄村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在现有村庄范围内,S1地块改造范围四至为:东至规划路,南至大齿集团围墙,西至西环北延,北至宋庄南路;S2地块东至汽总围墙,南至宋庄南路,西北至西环北延;S3地块东至棉毛小区围墙,南至汽总围墙,西北至西环北延。
四、项目拆迁时间:12月1日-12月30日。
五、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六、“城中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并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不得新占用土地。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紧急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