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郊区新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同政发[2011]171号)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郊区新旺乡新中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新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二、征 收 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工作领导组。
委托征收人:新旺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规划范围:
1、南三环南侧地块:东邻金牛市场;南邻新建大同三中及市糖尿病医院用地;西邻南三环西延;北邻南三环路。
2、红旗街西侧、金盾街南侧地块:东邻红旗街(宽24米)及现状建筑;南邻规划路(宽15米)及现状建筑;西邻现状建筑;北邻规划金盾街(宽24米);中部有南北向规划路(宽18米)穿过。
四、项目征收时间:2011年9月25日至2011年10月25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六、“城中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