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1份;
  3.总平面图1份(附电子文档);
  4.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各1套(附电子文档);
  5.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防雷专业技术部门提供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书1份;
  7.特殊项目增加:
  (1)高层建筑需提供均匀环设置图、玻璃幕墙防雷接地设计方案;
  (2)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四)向市人防办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以下简称人防窗口)提交的资料:
  建设项目需办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绍兴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表》2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总平面图3份(盖有规划部门印章的总平面图1份,蓝图2份);
  4.有资质的面积核算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核算报告》(复印件)1份;
  5.地面建筑、结构施工图,人防部分建筑、电气、结构、暖通、给排水施工图各1套;
  6.人防地下室结构计算书(由审核、设计、校对三方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1份;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
  8.电子文档(总平面图、地面上所有建筑的建筑专业的施工图、人防部分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施工图、人防地下室结构计算书)。
  建设项目需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绍兴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2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总平面图2份(盖有规划部门印章的总平面图1份,蓝图1份);
  4.建筑施工图1份(特殊项目增加结构施工图1份);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
  6.建设用地性质证明1份;
  7.有资质的面积核算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核算报告》(复印件)1份;
  8.项目应缴经费的缴纳证明;
  9.电子文档(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
  (五)向市卫生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以下简称卫生窗口)提交的资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设计说明卫生专篇1份,根据建设项目用途提供相应的职业卫生专篇、学校卫生专篇、公共场所卫生专篇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