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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光电。加强对全球和我国光电产业发展与竞争格局、产业园发展布局的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打造超千亿元产值的福州光电显示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微电子、光电子、半导体照明、平板显示、微投影显示、柔性显示、晶体、有机导电、发光和光伏、光刻胶、高纯化学试剂、封装材料、光纤材料、电子陶瓷材料、微电子互连材料、集成电路板材等新型光电材料。

  --现代通信。我国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增强型)已经申请成为第四代移动通信的国际标准,抓住此机遇培育和建立国内一流的移动通信研发机构,大力推进第四代数字移动通信产品及应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建设高端通信设备的重要生产基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通信设备制造产业链;大力发展微波通信、移动通信系统、关键配套件、移动通信基站、直放站设备等;构建以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为主、宽带无线接入为辅、无线传感器网络为信息获取的新手段、各部分有机结合的泛在网络。

  --微电子。不断提升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加快微电子材料和器件、微电子互连材料的科技攻关;重点发展数字音视频处理芯片、微控制器芯片等整机专用芯片设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生物与新医药

  大力发展生物工程产业和新医药产业,以孵化器建设为支撑,加快开发现代生物医药技术,大力促进生物医药项目研发、中试和产业化。福州市已具备一定的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基础和研发能力,全市现有1个国家级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室和6个企业技术中心。福抗、福兴、海王福药、大北农、泰普、迈新、新大陆、博美等一批企业已成长为福州医药产业的中坚力量。在此基础上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生物与新医药产品。加快酶工程、发酵工程、基因工程、活性蛋白、人源化抗体、药用聚乙二醇(PEG)重组、新型疫苗、兽用疫苗、诊断试剂和器械、高端医疗机械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重点研发针对心脑血管、肿瘤、乙肝病毒、艾滋病、肿瘤、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和老年性疾病的新医药产品;以海洋生物资源加工利用和海洋生物药物的研究与开发为核心,通过对海洋糖工程、蛋白工程、海洋生物毒素和海洋微生物高特异活性物等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发展海洋中成药和海洋保健功能食品产业。

  三、新能源

  加强新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价,优先开发技术较成熟、可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重点扶持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设备制造,突出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核能的应用,积极发展光伏、生物能源、风电、核能、垃圾发电、潮汐发电等产业。在福州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福清融侨区等地建立光伏产业集中区,打造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加快推进新型生物质能源产品生产工艺开发和设备产业化,培育一批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生物丁醇等领域的高技术骨干企业;充分利用福州市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以风电场的规模化建设带动风电产业发展,打造福清风电、连江风电等新能源基地;加快建设福清核电站,开展有关核能应用研究,培育衍生配套产业。

  四、新材料

  重点发展电子专用材料、新型光电材料,着力发展电子级单晶硅产业,完善光电子晶体材料、LED产品、锂电池等产业链;做大做强新型纺织面料、新型建筑材料、化工材料、化工轻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等产业;加快推动功能陶瓷材料、特种合金材料等领域的成果转化和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为电子电工、汽车与机械、造纸与包装等产业提供配套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加快催化及光催化材料、稀土材料等新材料的产业化。

  五、节能环保

  重点开发高效节能型电机、变压器、锅炉及电站锅炉、烧结机脱硫技术与装备、紫外线消毒、膜法废水治理回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能电器、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污泥资源化处理、噪声与振动治理技术设备等;重点发展环保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与振动防治设备及环境监测仪器与监控系统设备,推进环保工程服务、咨询服务发展;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承揽国内外节能环保工程总包业务,带动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和重要装备发展;以建设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城市为重点,做大做强LED产业;依托重点节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兴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

  六、创意产业

  逐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大、专业人才集聚、知名品牌众多、公共服务完善的产业集群,把福州打造成为引领海西、辐射全国的创意产业中心。工业设计作为创新性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创意产业的主要载体,是提升产业附加值以及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在《2011年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十二五”的前期培育一批设计企业、设计工作室、重点企业设计中心,扶持一批工业设计对接项目,着力推进海西工业设计创意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推动福州市制造业产业升级、产品附加值提高。

  七、物联网

  努力培育和发展下一代互联网(NGI)、下一代网络(NGN)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物联网、传感网等领域的产品研发,突破物联网产业关键技术,发展电子标签、传感器、视频监控终端等,加快信息识别和传感技术的产业化,促进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灾害监测、现代物流、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八、海洋

  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加强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重点开发、引进和推广海洋高新技术,重视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业、滨海矿产业和海洋信息服务业等四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强中试基地及研发平台建设,建立海洋生物资源研发中心、海洋高技术工程中心、新能源开发等实验示范基地,争取建立区域海洋研究中心,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和海洋信息开发等产业。

  九、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眼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装备制造、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等传统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强化高新技术的应用与扩散,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升级和优化,提高传统产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品牌创建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和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产业集群。

  支持食品、制鞋、工艺美术、塑料等产业调整和振兴,加快发展绿色照明、包装等产业,鼓励沿海无污染的传统轻工产业向闽清、永泰等有序转移,支持优势品牌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或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着力培育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轻工业产业集群。

  突出品牌服装带动面料发展,加快化纤纺丝、织造、印染等关键环节技术改造升级,发展高档服装面料;应用高性能新型纤维以及纺粘、水刺、针刺及复合非织造等新型技术,拓展产业用纺织品新领域;加快建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等为一体的纺织服装中心;做大做强长乐市的纺织产业集群。

  加快推进罗源湾不锈钢项目,建设500万吨以上大型不锈钢生产基地。以实施CAD、CIMS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快先进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节能降耗与质量监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对传统产业嫁接改造力度,在传统产业中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迅速推广、扩散的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注重原有技术基础与高新技术的配套衔接,充分挖掘企业技术设备和人才潜力,使高新技术尽快在传统产业中生长和发展。同时,要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力争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取得突破和进展,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积极将电子信息技术渗入金融、保险、商贸、交通、通信等行业,加快经济与社会的信息化进程。

  十、知识型服务业

  推进现代知识型服务业发展,立足优势,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依托各高新技术园区建立省级高新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提高对产业升级、社会发展及研发创新的服务能力。一是重点发展信息服务业,包括硬件设计顾问、软件设计顾问和服务、数据处理与数据库服务等;二是研发服务业,包括医学技术开发、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研究领域;三是发展技术性服务业,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民用工程服务、建筑服务、水电气技术设计、机械工艺设计、技术测试分析、工业设计等。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职能机构。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管理,强化其“统一管理、统一决策、统一规划”的管理职能,改变现行各科技园区分散管理的局面,有效整合高新技术产业资源。

  --明确高新技术产业专门职能机构的职能定位。突出“创新、服务、管理”职能,研究、制定和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管理绩效,强化服务意识,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营造和谐竞争的创新环境。

  --建立健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自主创新,整合优化高新技术产业资源配置,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积极调整行政指标考核体系;改革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方式,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分散使用,促进科技经费与政府重点项目的匹配、协调,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二、完善创新体系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引领,市场为基础的自主创新体系。

  --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动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尤其是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政策导向、税收政策、资源配置方面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使企业直接面对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活动,实现企业技术开发活动与经营活动统一,进一步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与经济资源,围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继续把推进产学研合作作为提升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最终实现研究开发主体由目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向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开发主体、投资主体和应用主体。

  --发挥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引导,研究制定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努力培育和创造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创新体制建设,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机制,以体制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尽快建立科研、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充满活力的科研经营运行机制,建立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和科技创新规律的新型科技管理体制;发挥大学和科研机构在知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立有效的产学研结合模式。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强化高校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全面推进福州与全国大院名校及台湾各校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高校与大中型骨干企业合作建设技术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强化高校在科技创新项目中的引领作用。

  --加快制度创新,增强科研院所的活力。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立有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的管理体制,不断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增强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地位,人居环境优雅,创新氛围良好的优势,吸引国内外(尤其是台湾)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来福州开设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积极引进本地空白的重大科技项目,提高科技实力和科研实力。实施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增强科研院(所)的科研创新动力。

  三、加大创新投入

  高新技术产业既是技术密集型又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多源头、多渠道筹集。“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企业自主、政府引导、金融支持、风险投资参与的多元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强化企业投入的主体作用。在政府宏观引导下,坚持自主创新的市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到2015年,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达3%,消化吸收费用占技术引进经费的比重达30%以上。加大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支持,加强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和企业R&D经费支出的税前列支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对列入上市推进专项计划和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创新型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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