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八)扎实推进质监法制建设
  1.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立法和普法工作。加快质监立法进度,逐步推进《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做好“六五”普法,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跟踪反馈等制度。健全行政工作规则及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修改、废止或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完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促进机关内部按章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其他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励机制,建立依法行政和打假责任制的考评体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和指导,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
  4.创新许可工作机制。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实行行政许可的全公开,确保程序和过程的可监督、可追溯。推广“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单位都要建立统一受理窗口,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5.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卷统一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和审查规范、文书制作规范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争取全系统通过司法考试人员达到20名以上,法制工作综合业绩名列全国质监系统前八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分析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以及“开门审案”、“全程说理执法”工作,五年内对所有县级局巡查一遍,确保优秀案卷率达90%以上;100%县级局开展“开门审案”工作,50%县级局开展“全程说理执法”工作。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在法定范围内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力争行政诉讼无败诉。
  (九)持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1.提升“金质亮剑”执法打假品牌。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执法打假,每年都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农资、建材、食品、家电、特种设备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专项打假。
  2.建立打假治劣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督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形成行政监督、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探索打假责任制新模式,实行打假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挂牌整治机制,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假冒伪劣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涉刑案件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完善省、市、县案件办理运行协调机制,构建配合密切、监督有效、执行有力的稽查执法体系;完善典型案件和违法企业曝光机制,加大执法打假的威慑力;完善举报人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和群众参与打假治劣。
  3.构建打假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大质检系统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畅通质监与检验检疫系统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开展举报申诉信息评估分析,加强与消协、检验检疫、工商、农业、药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实行信息共享;探索与周边的质监部门建立执法稽查合作机制,实现边界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大稽查”工作格局;建立打假保优协作网,促进行政部门与名优企业的沟通互动,及时发现行业“潜规则”,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继续开展“一专多能”提高素质活动,培养一批打假、办案等能手,提高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拓展执法办案领域,设区市质监稽查支队案件类型覆盖率不低于90%,每个设区市每年至少新增一个类型的应用案例;加强快速检测方法和真假识别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成果推广应用率达80%;加强人员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结果备案管理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在三年时间内轮训一次,县局骨干每年一次,每年组织人员(设区市局)进行1至2次现场执法培训;开展执法人员执法素质达标活动,建立达标考试题库,所有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达标考试;设区市质监稽查支队和有条件的县局配备实用有效的农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全系统使用“金质工程”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对查办案件、审批、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网上办案,使执法流程阳光、规范。
  (十)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亿元以上,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一倍。完成省局、省特检院综合检测大楼,省计量院科研基地(闽侯)、省特检院大型特种设备基地(连江)、省质检院两个检测基地(马尾、福州)建设任务,总投资10.15亿元,建筑面积达23.75万平方米。完成福州、宁德、莆田市局综合检测大楼和漳州、泉州、龙岩市局技术机构检测楼的建设任务,并结合闽北新兴城市建设进度适时启动南平市局及技术机构搬迁建设,总投资1.97亿元,建筑面积达5.9万平方米。完成21个县级局综合检测用房建设任务,力争“十二五”期末之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1.05亿元,建筑面积达4.2万平方米。
  2.加强基层质监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在有条件的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立一批质监工作站,解决质监工作基层盲区。研究制定“基层质监工作站管理意见”,明确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保证工作站的有效运作。健全乡镇质监协管员制度,争取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聘用纳入领取津贴补助的安全协管员,负责协管乡镇的食品加工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3.建立基层局能力考核评价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巡查制度、末位帮扶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基层建设经验,不断提升基层建设水平。根据总局制定的基层局分类建设标准,明确基层局建设目标,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开展基层局能力达标活动。建立基层局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局基础设施、技术手段、执法装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局硬件设施和工作能力与履职要求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县级局基本达到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基层局分类建设标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