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突出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农业标准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重点农业产业标准体系,提升特色农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农业标准化工作新模式,到2015年,完成200项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设综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县 8个,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场) 250个,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50个以上;新增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立1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园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到2015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年使用数超过1500万枚。
4.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服务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建福建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福建省物流、旅游、金融等省服务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积极推动各类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及相关行业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服务业标准实施后的监督检查,确保我省服务业标准化有实质性进展。
5.切实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着力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机制,开展标准的复审、适应性评价及标准制修订的全过程管理,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保证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强化企业责任,完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修订出版《企业标准化岗位培训》教材,逐步建立标准化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培养10名国际标准化高级人才、30名国家级标准化专家以及一大批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重点岗位标准化骨干人才。
6.打造先进的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快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建设步伐,加大公共标准信息资源的投入力度,推广“福建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建成“福建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构建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物联网编码体系及产品电子代码应用技术研究,积极推动我省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
(三)大力夯实计量基础
1.健全工业企业计量体系。大力强化工业企业计量基础,充分利用质量提升、品牌创建、认证认可、标准引领等平台,促进企业夯实计量基础,提高工作有效性;指导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鼓励企业建立计量标准和开展量值比对工作,提升计量检测能力,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积极推进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建立测量管理体系,企业获得国家级测量管理体系证书数量保持全国前5位;指导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全面提升计量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大中型企业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加大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和检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企业计量人员素质。
2.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加强对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的监管,督促重点耗能企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完善全省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实现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有效运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奖惩,企业节能改造奖励等提供依据;积极向企业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检测和节能监测技术,指导企业科学运用能源计量数据加强节能管理,做好锅炉热效率数据的监测、分析和运用,促进节能增效;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制订计量检定规程、加强在线检测技术研究,开展全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连续监测设备在线强制检定工作。提升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在能效检测、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
3.增强计量惠民实效。继续开展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和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血压计等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创造条件适时扩大这些计量器具的免检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部分计量器具的减半收费工作;进一步拓展计量服务领域,深入开展计量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免费为群众进行计量咨询和检测;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超市、医院、眼镜店、瓶装液化气充装站等领域开展诚信计量活动,建立诚信计量红、黑榜制度,创建一批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完善经营者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计量诚信建设工作机制。
4.强化计量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动态监督管理,力争重点管理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100%建档,平均受检率达95%以上。强化对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交通安全计量器具、重点污染源连续监测设备的监管,提高受检率和合格率;针对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计量专项整治;加强商品量和商品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管理,力争在我省生产的列入国家重点目录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抽平均合格率保持全国前5位,省以上抽检的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大米、食用油、肉制品达98%以上。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促进检验质量的提升;加大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5.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加强计量基础和计量检测平台建设,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50项以上,其中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达到国内先进的计量标准10项以上,建成大流量、大力值等一批高精度、高水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成省计量院科研基地(闽侯)、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国家蒸汽流量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阴)及省能源计量重点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新增2个国家计量中心和1个省重点实验室;加强市、县计量技术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各设区市配备1台加油机执法专用监督车等装备。鼓励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通过国家实验认可,其中设区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部通过国家实验认可;新增国家级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工作组成员)10人以上,制定填补国内空白的计量技术规范10项以上,新增国家实验室认可校准项目500项以上;加强社会和企业急需的在线检测、快速检测和计量校准方法研究,在标准物质研制、大流量、电子汽车衡检定等方面取得突破;完善检测手段,积极拓展校准服务领域,由常规检定向工程测量延伸,重点开展电子、机械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计量校准服务,满足工业生产、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加强计量校准市场和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管,规范计量校准行为;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分级评定,规范实验室管理,强化量值比对、检定人员的检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积极开展注册计量工程师考试认定工作,全面提升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四)着力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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