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由县市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各级财政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补助资金专项帐户”,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发改部门要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县市具体实施部门按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到农户一折通开户金融网点,存入农户个人帐户。项目动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度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完善上门调查核实制度。县市、乡镇、村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都必须上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的意见。二要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县市、乡镇、村三级都应成立由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和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评议机构,所有资助对象都必须经过评议评审机构集体评议评审,必要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核情况和县市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市、乡镇、村三级要利用广播、政策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D级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五)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实施。
各县市具体实施部门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会同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于12月20日前抓紧制定《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其中,实施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农村危房改造的雷波、金阳、美姑、布拖、昭觉、越西、喜德、甘洛、盐源、普格等10县将《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州扶贫办,同时抄报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结合新村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西昌、德昌、冕宁、宁南、会理、会东、木里等7县市将《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州级对口部门,同时抄报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二是以县市为单位对已经完成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户进行认真复核,并准确掌握资助对象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三是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
四是做好农村D级危房改造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结合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彝家新寨建设统一设计多种住房建设图纸,供建房对象选择,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安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要积极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加强指导,帮助筹备建材,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开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