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医疗器械移动电子监管系统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全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等工作时,应使用“医疗器械移动电子监管系统”现场记录检查信息,即时上传到省局监管平台。

  (二)各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省局将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依据医疗器械企业监管信息数据库,定期考核各单位检查企业数及覆盖率。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020-37885453;

  信息中心联系人:彭振杰,联系电话:020-37885572,传真号码:020-37885407。

  附件:1.医疗器械移动电子监管系统配套设备集中领用及培训人员

  2.固定资产领用单(地级以上市局)

  3.固定资产领用单(区、县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医疗器械移动电子监管系统配套设备集中领用及培训人员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性别

职 务

联系方式

是否住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