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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印府发〔2009〕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由行政管理向公众服务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诉求难、了解政策难等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结合《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党发〔2008〕26号)精神,现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推进农村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很多因素来自农村,源于一些农村基层行政服务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源于一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在乡镇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推动政府工作重心下移,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有利于提高基层组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提高基层执行力,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让群众在国家利民惠民政策的推行中真正得到实惠,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二)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乡镇工作点多面广,千头万绪,直接面对群众,是农村群众认识和评价政府的窗口,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事关政府形象。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以切实解决一些基层组织中存在的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问题;可以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人浮于事,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拖拉等问题;可以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滥用职权搞不正之风等问题。
  二、明确目标,强化职责
  (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组建。各乡镇原则上要在5月中旬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乡镇政府的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谓“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乡镇长兼任,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明确1名专职管理人员,机构建设不新增人员编制。计生、林业、农经、畜牧、民政、国土、司法、派出、村管、农村合作医疗、工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站所要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充分利用赶场天,集中办公,开展便民服务。各乡镇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从进驻中心的站所现有人员中选派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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