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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印府发[2009]33号)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印府发〔2009〕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肖洪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自治县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县长王继承同志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国土资源、城镇经济发展、通信等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应急办)、接待办、统计局、调查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乡镇企业局(煤炭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局(商贸中心)、物价局、档案事业局、残联、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联系自治县人大、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老龄委工作。
  副县长宾放同志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建设、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和全县涉水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县水利局(含防汛办)、水文站、烟建办。
  副县长苏天前同志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教育、卫生、民族宗教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教育安全、卫生安全、文物安全、旅游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播电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旅游局、体育事业局。联系自治县妇联、团委、文联工作。
  副县长何支刚同志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建设、畜牧、科技、供销、农业产业化发展、民政等工作,负责农机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农业局(茶业管理局)、农业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渔业局)、科学技术局、供销社、农机中心、气象局、粮食局、民政局、莱茵鹅产业办公室。联系自治县科协工作。
  副县长张武同志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烤烟生产、计划生育、金融等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王继承同志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处、烤烟生产办公室、烟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民银行、银监办事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联系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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