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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面向印江籍生源和本县代课人员招聘。
  在编教师(含2006、2007和2008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学科)
  2009年全县“特岗计划”共1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教师50名(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15名,小学英语教师10名、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3名,小学信息技术、体育教师各2名);县“特岗计划”教师50名(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25名)。(招聘岗位及指标详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四、招聘程序
  “特岗计划”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根据录取情况,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招聘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组织。面试、体检和录取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招聘)
  1、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09年5月18日至19日,地点:铜仁学院大会堂。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铜仁地区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由乡镇教办出具经县教育局核准的半年以上的从教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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