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09年城区劳动力外出培训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2009年城区劳动力外出培训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印江自治县2009年城区劳动力外出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城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促进城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以培训促就业”目标,特制定我县城区劳动力外出培训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培训促就业”的就业服务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全面提升城区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培训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就业导向、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利用县内外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城区就业困难人员外出培训3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就业率达8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培训对象
以城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两后生”为主,有一定文化基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学习愿望和就业愿望的16周岁以上(特种行业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的城区劳动者(不含在岗人员和在校学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都可参加报名培训。
(二)培训内容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确定培训专业,实施分类培训。根据职业(工种)的技能要求、岗位需求和培训对象的实际,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同时结合城区劳动者培训意愿确定培训指标(培训内容见附表)。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峨岭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登记,填报就业技能培训申请表,由峨岭镇劳动保障所核实其基本情况并报县就业局审核同意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个人自愿报名情况统计汇总,在达到培训机构开班条件后组织学员外出参加培训。
申请报名时间:5月1日至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