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要点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要点》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印江自治县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初级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等环节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对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保障全县公众食品安全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有效机制,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
各乡镇和部门要从保障消费者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结合实际,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酱腌菜、豆制品、水产品、肉制品、粮食制品、儿童食品等作为食品安全的重点监测品种,把与群体性进餐的小餐饮店、大排档、酒楼饭店、集体食堂、学校周边小饭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作为食品安全的重点监测对象,把易发生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的城郊结合部、乡镇集贸市场和施工区等作为食品安全的重点监测区域,紧紧抓住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案件和违法犯罪分子惩处力度,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
(一)种植业产品。城区农产品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产销环节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要达95%以上,控制好蔬菜重金属残留物、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市场抽检合格率、主产区生产环节茶叶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均要控制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