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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刘仲明(自治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杨建强(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德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严 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王昌杰(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张阳红(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田建春(自治县供电局局长)
  吴钊辉(自治县文广局局长)
  田仁权(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羽勇(自治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冉隆重(自治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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