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林业局关于2009年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林业局《印江自治县2009年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印江自治县2009年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自治县林业局)
为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切实加快全县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利用竹产业推进我县旅游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启动竹产业发展项目。为确保2009年10000亩竹子种植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以加快旅游事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为目标,以扩大竹林资源总量、发展竹加工业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做大做强竹产业,力争把竹产业培育成为我县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为一体的新型产业。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县种植竹子10000亩,其中,楠竹8000亩、丛生竹2000亩;新建竹苗苗圃300亩,其中楠竹250亩,丛生竹50亩。春季种植4000亩,力争种植5000亩。
三、规划布局
2009年10000亩竹子种植,春季实施4000亩,其中永义乡700亩、合水镇2300亩、朗溪镇300亩、峨岭镇700亩;冬季实施6000亩,其中合水镇500亩、永义乡200亩、朗溪镇200亩、缠溪镇1000亩、杨柳乡1100亩、洋溪镇1100亩、木黄镇400亩、新业乡1300亩、板溪镇200亩。
四、实施方式
采取谁供苗谁种植的方式实施,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与竹苗供应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统一采购,中标方负责提供合格竹苗,并按要求在规划区进行种植,保证种植竹苗成活后,按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苗款和造林费。苗圃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到我县育苗,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协作指导力度。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财政、林业、科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竹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竹产业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竹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挥协调以及督促检查。县林业部门负责全县竹产业发展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各项目实施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和办事机构,安排得力人员从事竹产业发展,确保竹产业发展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项目、整合项目资金,用于竹产业发展。县发改、经贸、扶贫、林业、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上,向竹产业倾斜,项目实施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