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印府发〔200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和应急救援保障措施建设力度,坚决遏制特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较大安全事故,切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整治,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努力实现事故总量下降、重特大事故下降、死亡人数下降,确保不突破地区下达我县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安全管理,各企业应主动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的检查、监管。实行行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各级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二是对事故负有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责任的乡镇、部门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三是对安全生产领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二)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找准工作重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同时,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建立隐患治理、整改销号制度和档案,做到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及时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道路交通安全: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段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无牌无证驾驶、超员、超速、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行车秩序,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公路段要加强对全县各通车路段的安全检查,加快对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改善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确保行车安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组的作用,加强对各乡村道路的安全监控,做到不留死角。县运管、交警要加大对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扎实做好源头管理工作,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车辆安全运行状况,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