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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一)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基础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理顺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正确处理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经济下行时避免盲目惜贷。切实提高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人民银行要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信贷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窗口指导,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信贷资金风险。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调查,要通过对重点企业财务状况、信贷需求、资金运用等方面情况的调查了解,掌握其生产经营方面的真实情况,及时反馈货币信贷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监管引导,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充分运用市场准入等监管手段,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优化机构网点布局,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及时正确分析判断信贷风险状况,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加强风险防范。
  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印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打造“诚信印江”形象。要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等组织协调领导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诚信企业、信用社区、信用一条街、信用乡镇、信用县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守信奖励与失信惩罚的正向激励机制和逆向惩戒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和个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优化和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二)大力发展中介市场,规范和改进中介服务体系,为实现金融产品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创造良好条件。加快担保体制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互助性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进入中介市场,增强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对各类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净化中介服务市场,提高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三)加强银政企协调与合作,增强引导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各金融机构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入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来。加强同有关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的清收力度,搞好金融胜诉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根本好转,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不断优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投融资环境,共同推进“诚信印江”建设。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贷融资项目库的建设,注重挖掘、积累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扩大就业、符合环保政策但暂时缺乏资金的一些优良项目,通过银政企座谈会、项目推荐会等方式集中、持续向金融机构推荐,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信贷融资项目库质量,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在本县的信贷资金投放量。有关部门在引进招商引进项目时,如有融资需求,要商县辖内金融机构共同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进行综合考查,以利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同时,要合理界定行政性收费标准,规范资产评估、登记、公正、抵押等收费行为,尽可能降低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接受、变现抵贷资产和进行法律诉讼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给金融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有效促进印江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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