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
(印府发〔20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条件和居住环境,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划方案》和《铜仁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9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方法,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印江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村危房户有22094户(其中一级危房7158户,二级危房6337户,三级危房8599户)和地质灾害危及点305个,涉及搬迁农户3987户。需新建房屋78243间(其中:危房户新建66282间、地质灾害危及户新建11961间)。2009年上半年完成地区危房办下达的试点村孟郊村249户危房改造工作,2009年下半年按照地区危改办下达任务数进行改造。
三、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体现特色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县民族特色建设、村庄改造规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注重科学选址,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山地风口处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建设新房。二是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危房改造对象的主体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危房改造成为危房改造对象的自觉行动。三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符合救助条件和要求的农村困难户,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村为单位,按程序进行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四是主动优先的原则。采取谁主动谁优先的办法,激励危房改造对象向内挖潜,积极筹措改造资金,促进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四、方法步骤
第一,制定困难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摸清危房对象的底数,分类排队,切合实际地制定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分步实施,做到措施得力、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第二,落实危房改造对象和救助扶持标准。原则上危房改造对象在民政部门调查备案的对象中确定。危房标准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执行。危改户新建房屋扶持标准原则上按中央补助的金额兑现;第三,按程序进行公开公示。危改户一经确认,要以村为单位按照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要将危改户的姓名、扶持金额、完成时间等公示10天,接受群众监督;第四,签定协议。经公示通过后,乡镇政府、村委会、危改户三方签定由建设部门印制的《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程协议书》,并将《协议书》报送建设部门备案审查;第五,报批。根据乡镇报送的资料逐户进行核实审批,对批准的危改户由建设部门直接填发《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资金扶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