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办关于200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农办《印江自治县200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印江自治县200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自治县农办)
为使我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铜仁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工作方案》(铜署发〔2008〕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机遇,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精神,围绕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植被恢复与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种草养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土地整治和水土保持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把石漠化综合防治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地方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实施川岩小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813公顷,其中,封山育林育草407公顷,人工造林296公顷,草地建设110公顷。实施草食畜牧业棚圈建设2100平方米,购饲草机械4台,建青贮窖500立方米。实施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新建田间生产便道5.52公里,引水渠1.63公里,排涝渠1.3公里,谷坊(拦沙坝)4座,沉沙池26口,蓄水池26口;组织编制2009年乌溪河流域实施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科学配置、先急后缓、分期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石漠化综合治理是一项工程量大、涉及领域广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分清主次,重点突破,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因地制宜、连片治理、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流域的自然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封造结合,多树种、多林种相结合的原则。同时配套相应的水利、道路、沼气等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单产和人口承载能力。力争在3至5年内使石漠化综合防治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