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税源管理。对全县纳税户进行全面、细致摸底,按照纳税户经营规模、年纳税额大小,划分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县财税部门要结合今年税收工作任务,合理分配人力资源,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牢牢抓住重点税源,全面覆盖零散税源。
2、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杜绝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加强行业税赋核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投资、营业额与纳税情况差距明显的企业进行核查,对定额征收的纳税户重新进行调整,对明显征缴税收不足的行业加强征管。
3、强化税收稽查。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查处偷税、漏税行为,堵塞漏洞,防止跑冒滴漏。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依法清理和收缴欠税,从严控制新欠。
4、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和谐征税环境。在税费征缴过程中,先税后费,扩大税基,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强化财税管理,严格依法理财治税。
1、严格税收减免权限。各级各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制定、更改、调整、变通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各部门起草的文件,凡涉及减免财税收入问题的,必须先征求财税部门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以确保依法执行收入预算。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相协调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和管理办法。一是强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结合规范津补贴的执行,实施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适度集中单位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三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今年凡是各部门上报政府的请示、报告需新增预算经费的,要先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后再上报县政府审批。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
3、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资金,把钱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是加强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人、车、会、话”支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清理辞退超编和临时人员,控制人员经费过快增长。运用财税政策,促进事业布局调整,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规模效益,杜绝浪费。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项目管理和法人责任制,完善项目资金报帐及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考核,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扩大采购规模,逐步实现增收节支目标。强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采购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四是全面推行村帐乡代理。继续完善和规范“村账乡代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
4、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推行综合财政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积极推进和完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收入,逐步从财政专户管理过渡到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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