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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2009年电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优化电网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一是完成印江电网规划的优化、论证、审定、报批工作。二是编制《2009-2011年电网建设项目》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做好电网建设项目储备,完成十一五电网建设的修编;做好十二五电网建设编制前期工作;做好县城电网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开展各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创造条件推进项目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
  全县电网规划建设在县新增中央投资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帮助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按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奖励办法,对如期完成的电力建设项目,由县财政进行适当奖励。
  (二)加强电网规划。
  电网规划是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电网规划工作,切实把电网规划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相关规划同步,做好电网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予以保护。对个别急需且未能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内选址的电网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为电网建设用地提供条件。
  (三)加快项目审批。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根据审批权限,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审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上报土地利用用地预审、局部规划调整,为电网规划建设用地提供保障;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电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转报;建设部门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水利部门负责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评估意见;林业部门负责涉及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林木砍伐发林业部门负责涉及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林木砍代和林地占用手续审批。
  (四)营造良好的电力发展环境。
  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对电力输变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阻碍电力建设的行为。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电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电网建设、人人支持电网建设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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