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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十)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推进新一轮农业园区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物质装备,提升科技水平,完善产业体系,创新经营方式,充分发挥孙桥等农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农业布局结构,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使之成为本市高效生态农业的示范区。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凸现农业高效生态。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推动加工型与物流型农业园区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在巩固提高浦东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上,再创建1-2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扶持力度,增强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效应。

  (十一)确保农民持续增收

  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整理收益主要用于农民、鼓励按照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措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重视农村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努力降低低收入农户占比。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农业旅游和“农家乐”,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四、“十二五”的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

  (一)区域产业发展布局

  按照本市农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发展预期和生态承载能力,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分为五个片区:

  三岛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片区。包括崇明、长兴和横沙三岛,农业生产用地约占市郊的34%。保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拓展蔬菜、特色瓜果、特色水产和特色畜禽生产,发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优势,形成全市大的优质绿色农产品综合生产片区,并以此为依托,积极开发生态型休闲观光农业。

  杭州湾北岸粮菜及特色瓜果生产片区。包括金山中东部地区、松江浦南地区、奉贤区和浦东南部地区,农业生产用地约占市郊的30%。重点强化常年菜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市郊主要蔬菜生产基地。适度提高设施粮田比重,保持粮食生产规模,发展浦东东滩农业开发基地。合理发展水产养殖业。巩固提升西甜瓜、特色水果、肉禽和奶牛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桃花节、菜花节和蟠桃节等农业节庆,积极发展以休闲观光、参与体验为主的农业旅游。

  黄浦江上游地区“三水”农业片区。包括青浦、松江、金山三区西部的黄浦江上游地区的农业生产用地约占市郊的14%。巩固以水稻、水产养殖和水生经济作物为主的“三水”农业生产,强化“三水”农业的基地化和设施化建设,合理配套畜禽养殖。将“三水”农业与古镇、水乡、江南农家风貌相结合,开发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农业旅游。

  沪北远郊菜粮设施化生产片区。包括青浦区北部地区、嘉定区西北部地区和宝山区西北部地区,这三个地区农业生产用地约占市郊的6%。以水稻和蔬菜生产为主,畜禽养殖和部分瓜果生产、园艺为辅,推进适度规模和产业化经营,提升蔬菜、粮食设施化和基地化生产水平,促进生态型循环农业发展。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特色经济果林和复合式园艺业。

  环城都市田园农业发展片区。包括中心城区外围区域呈东北-西南向半椭圆状分布,多数区域垦殖指数低于20%,农业生产用地约占市郊16%。以蔬菜、瓜果、经济果林和水稻生产合理组合为主,重点抓好现有蔬菜基地的可持续发展,鼓励拓展多元化园艺业。积极开拓农业旅游,充分发挥都市田园农业的多元服务功能。

  (二)种植业

  粮食。水稻种植面积不低于155万亩,粮食年生产能力20亿斤,保障粮田保有量的规划落地,确保粮食生产总量的稳定。要大力发展粮食高产优质品种,较大幅度提高杂交水稻种植比例。适当扩大水稻早熟品种的比例,优化绿肥茬口布局。大力推广水稻机直播和麦子机条播,加大稻麦高产创建力度,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在预期可持续发展的连片地块,加强高水平设施粮田建设,实现粮食生产总量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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