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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公益宣传事业发展。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加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和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服务群众。更加注重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社会公益宣传,满足各类人群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青少年教育、妇女儿童关爱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需求。继续加强各级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深化党政领导干部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

  进一步推动人口计生宣教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适应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人口转变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机制作用,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宣传工作网络,形成“优势互补、共建平台、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的宣传工作体系和“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社会宣传工作格局。实施上海人口计生宣教中心改造项目,提升功能,使其成为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宣教平台。探索建立市人口网络传媒中心、家庭人口文化传播基地等新载体。

  9.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协同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更加和谐有序。

  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充分认识计生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发展研究院、生殖健康产业协会和人口早期发展协会等群众团体和各类组织在建立健全人口工作新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类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工作,加大对其组织建设和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计划生育家庭民生、推进群众自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和合作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企事业单位协同服务管理新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口属地化管理体制下的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进一步理顺块与条对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管理的关系。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本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和有关待遇,并结合单位文化建设,在职工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10.大力推进人口计生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夯实人口管理工作基础。

  探索建立符合大城市特点的人口发展监测体系。加强对人口出生、人口总量、人口素质、人口分布、劳动力人口变动、特殊类型人口数量等状况的监测,坚持开展居留意愿、生育意愿、避孕节育和各类人口生产、生活状态等抽样调查,掌握人口发展变动趋势。探索开展流量人口发展监测,促进人口安全和合理布局。不断完善人口发展近期和中长期预测。加强人口发展安全预警。

  强化部门沟通、“数出一门”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口统计机制建设,完善人口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公安、统计、卫生、民政等部门人口统计工作方面的沟通,全面把握人口形势。加强人口统计分析,深入开发应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数据。加强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分析,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坚持统计求实,加强统计队伍专业化建设。

  大力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完成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全国“金人工程”省级配套建设项目,深化行政事务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全国“一盘棋”等信息化应用。建设实有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系统及重点人群跟踪与干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人口计生政务资源目录体系,积极拓展公共服务渠道。开展数据挖掘,建设市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深化拓展统计分析应用,逐步提高辅助决策支持能力。建设行政管理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效能高效透明。完善人口计生地理信息系统。构建优生、优育、优教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一的跨区域、跨平台、集中式、相互联动的门户网站群,为市民提供优质的网上一门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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