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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全面提高生育质量、生命质量已成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发展的核心理念。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1+X”都市型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启动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建立了市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指导中心,率先开展城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率先建立扎根社区的婴幼儿早期启蒙公共服务体系,80%的街镇建立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启蒙指导服务点,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了科学育儿国际合作项目基地。率先开展人口计生社工队伍职业化建设和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率先全面推进避孕药具“易得工程”,并探索向“优得工程”转变。开通了“上海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建立了向驻沪领馆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的制度,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生殖健康产业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与发展研究院、人口早期发展协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

  4.统筹协调、均等服务已成为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率先开展包括流动人口在内、面向所有市民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免费优生咨询指导、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等的受众逐步扩展到流动人口,全面启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率先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新机制,市、区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与9个省、500多个地市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推进长三角、泛长三角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区域协作,努力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2008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首次呈下降趋势。

  5.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已成为惠及民生的立足点。制定出台了《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提高计划生育老年家庭社会保障水平。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在申请社会救助时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费豁免计算家庭收入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启动和推进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工作,发行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群体的扶助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开展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行政案件。

  6.多部门协同的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统计、公安等部门紧密互动的人口统计数据交流分析机制,科学判断人口总量、人口出生、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发展变动。加强人口计生日常统计工作,坚持每年开展人口发展状况抽样调查,开展人口预测,全面把握人口发展形势。坚持每年开展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工作,引导市民避开生育高峰。建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规划、统一数据、统一平台、统一网络,分层维护、分级使用,形成了“一库(集中式全员人口计生数据库)、一网(互联互通的全系统信息传输网络)、一平台(门户式综合业务应用平台)”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网络全方位、业务全纳入、人群全覆盖的上海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模式。

  总之,“十一五”时期,上海率先转变人口计生工作的思路和工作方法,求创新、求突破,全面推进,转型发展,为“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工作重点从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推进人口合理分布转变,推进人口综合管理和综合调控深入发展,为保持上海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工作内涵从单纯提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向调节城市公共服务与人口结构变动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特别注重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城市统一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切实落实以人为本和加强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三是工作方式从单部门管理向多部门资源整合、政策联动、信息共享转变,努力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十二五”期间,上海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如城市人口规模日益庞大,如何加强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人口流动性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度加大,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和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仍较突出;日益多样化的公众需求对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亟待进一步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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