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1〕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人口问题是城市发展中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关系到上海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依据《全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回顾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力指导下,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一)主要人口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到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总量为2302.66万人。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到“十一五”期末,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920%,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4.05%;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7‰。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常住人口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婴儿死亡率为3.12‰,孕产妇死亡率为530/10万,户籍人口预期寿命超过80岁。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人口向郊区扩散的趋势初步显现,郊区人口密度逐步上升。人口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这些为“十二五”时期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主要进展
“十一五”时期,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统计与信息化建设、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1.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已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线。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成立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全市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计生工作格局。各级财政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31.42元,超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人均30元目标。
2.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已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特大型城市发展目标和重点,深入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实证性和政策性研究。“十一五”期间,市人口计生委先后组织开展了上海人口发展战略、人口最大承载量、人口合理分布、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人口素质等百余项重大课题研究。完成了国家部署的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人口因素对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影响以及市委“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等重大课题研究。积极推动区县开展区域人口重大问题研究,促进人口发展与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注重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级政府实施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编制规划、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