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推进政务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基础地理、水文气象和资源环境等公共信息资源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成全省统一的覆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加强电子病历、远程医疗应用;加快民政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市人民政府和运营商合作建设“无线城市”、“智慧城市”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基于无线宽带网络的“警务通”、“城管通”、“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项目建设,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针对新技术、新业务和网络融合出现的手机安全、IPv6安全、云计算安全、物联网安全、“三网融合”安全等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网络安全监控手段。建立和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应用的日志留存、溯源定位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加快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地下通信枢纽和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的研究与试点。加强省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协同处置、政府内网密码保护、政务信息系统容灾备份、数字认证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支持各市建设相关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定级、测评、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推动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支持苏北和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苏北和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与评选工作。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鼓励和支持运营商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对运营商发展农村手机、宽带、数字电视用户,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的,财政给予奖励。大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鼓励运营商组织农村信息化应用培训,大力开发农业技术、劳动就业、农民创业等特色信息服务,总结推广“沙集模式”经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三、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地税局、广电局、统计局、民防局、物价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和通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省电力公司。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审核和协调推进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承担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和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形成省、市、县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