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0·16”世界粮食日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其他与粮食相关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七)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探索粮食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继续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认真贯彻《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
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国粮政[2011]148号),健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对象和要求
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粮食行业从业人员,重点加强对粮食行业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同时,也要加强对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粮食行业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内容,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公务员学习
宪法、通用法律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组织开展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粮食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专题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二)深入开展粮食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粮食企业干部职工学习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安全生产法等涉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