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委、粮食局,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远郊区县粮油总公司、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京发[2011]16号)、《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国粮政[2011]151号),市粮食局制定了《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北京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京发[2011]16号)、《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粮政[2011]151号),围绕本市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北京市粮食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服务,为保障首都粮食安全服务。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
宪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相关法律,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粮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粮食行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