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提高适龄儿童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0.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
11.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12.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13.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4.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5.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85%以上。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促进改善农村及经济薄弱地区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
2.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加强省、市、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为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供保障。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3.依法实施妇幼保健行业管理。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监管和服务机构、人员以及项目的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为0-6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推进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及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灾害避险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将预防伤害的常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能力。强化家长、教师、儿童工作者以及成年公民在预防儿童伤害中的责任。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8.改善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的健康体检与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儿童提供免费的课外活动场所。
9.改善儿童营养。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加强儿童膳食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政府补贴开展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改善工作。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合格碘盐食用率。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教师有效实施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的能力。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全面的知识。增加社区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咨询、治疗与服务的需求。
12.加强儿童健康指导。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青春期和生殖健康、禁烟、禁毒、防病、防污染等教育,帮助儿童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吸毒和酗酒。
(二)儿童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提高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建成公办省级优质幼儿园,全省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70%。
3.积极推进普及15年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6%以上。
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全省95%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
5.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提升办学质量。
6.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
7.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8.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9.95%的城镇社区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8%。
10.所有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部向儿童免费开放,提高儿童受益率。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增加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做到三个高于:即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努力促进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促进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服务儿童的需要。
2.推进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3.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重视对儿童开展道德素质、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社会责任的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4.推进儿童科技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示范性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儿童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科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依托“少年科学院”等载体,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5.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规范化的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6.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每万人左右设置1所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都要建成合格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前教育班接收学龄前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各类康复机构、福利机构为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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