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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现已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区),同步规划和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三)到2015年全地区中小学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2018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目标;2020年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目标,完成《阜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具体建设规划见附表)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规划和整合县域内基础教育资源
  1.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和城市建设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实际,科学规划县域内基础教育布局,整合基础教育资源,制定中长期(2011-202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中小学校(园)要布局合理,城区消除薄弱学校;新建住宅区要按国家规定,同步做好中小学校(园)的配套建设,并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社区要建立教育辅导站和学生课余活动中心。要加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础建设,阜、彰两县要独立设置符合农村学生特点的素质教育基地;市区要统筹规划,建立教育功能齐全、综合性强的素质教育基地,实行资源共享。依托幼儿园建立健全早期教育中心、依托特教学校建立健全残儿康复与职业技能训练中心、依托中小学建立健全家长学校。
  3.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初中进县城办学,逐步推进县城办初中、乡镇办小学(中心幼儿园)、村办分园的农村教育格局;阜蒙县要完成省定基础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产全部用于公共教育事业,重点发展学前教育。
  4.建立健全校长、教师的流动机制,推动区域内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建立健全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和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等制度。
  (二)强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要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强县建设配套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1〕5号,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有计划、分阶段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育辅助机构的达标工作。每个学校(园)要对照《标准》,造册登记、查找不足、做好测算,做到数据详实、底数清楚。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要率先达标;2020年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辖区内标准化幼儿园数量要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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