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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制定的《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阜新市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阜新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加强我市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坚持育人为本,创新体制,协调发展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提高质量为核心,稳步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为创建转型示范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作。基础教育的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教育水平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对基础教育的需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及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园)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形成良好的基础教育发展态势。
  (二)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县域内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到高中的15年教育;
  2.义务教育学校分学科教师配置率,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95%;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学校合格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70%;
  4.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部高中在校生比重达到65%以上;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达到5%以上。
  三、推进计划
  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为中期目标,统筹规划,以县(区)为主,分步实施,全面发展。
  (一)尚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区)于2012年前实现“双高普九”,同时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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