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总体思想,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戒毒资源,建立以就业安置为核心,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新模式,健全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教育挽救、技能培训、服务管理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新机制,为构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幸福贵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建立一批“阳光工程”企业、安置基地、安置点,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融入社会提供条件;进一步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提高吸毒人员管控率和戒断巩固率,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实现全省毒情形势的明显好转。
1.建立覆盖各县(市、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就业安置基地或就业安置点。到2011年底,本辖区的城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40%以上,2013年底前基本解决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
2.打造一批“阳光工程”品牌企业、安置基地、安置点,实现企业有效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能就业、有收入。
3.对吸毒人员管控率和戒断巩固率进一步提高。到2013年底,吸毒人员管控率从目前的55%提高到75%,戒断巩固率从目前的11%提高到30%,毒品消费市场明显萎缩,吸毒人员增长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面吸毒人员明显减少。
4.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和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任务。积极引导建立安置就业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吸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困有所帮、病有所医、有业可就,彻底摆脱对毒品的生理和心理依赖,真正融入社会。
1.生理脱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戒毒医疗机构与自愿戒毒人员或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戒毒医疗机构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预防、咨询教育,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采取脱毒治疗措施,戒除毒瘾,摆脱对毒品的生理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