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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加快发展农副产品购销服务网络。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生产大户发展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我市农副产品品质,培育特色农副产品品牌。要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农户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进行产销衔接。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县域建设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或配送中心,搭建、完善各类农副产品购销平台,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完善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功能;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全市农副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活动,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支农政策。

  (五)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开发循环经济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市、县(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成立再生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出台与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环境要求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综合性管理办法。

  三、强化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功能

  (六)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人才、网络、设施等优势,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开拓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引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集约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合作社产品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使生产经营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适应农村和社区发展以及消费结构升级需要,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文体娱乐、信息科技、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农村综合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各类协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新型农民工以及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从事特有工种职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赋予供销合作社及有关行业协会承担全市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农资从业人员、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等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职能。对供销合作社承担涉农行业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职能,同级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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