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主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实行朝9晚6作息时间的通知
(渝办发〔2011〕3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错时上下班制度,缓解主城区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加快推进《畅通主城行动计划》,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实行朝9晚6作息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时间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
二、作息安排
全年实行朝9晚6作息时间: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4时上班,18时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