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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筑府发〔2011〕7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1〕22号)精神,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功能,不断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统计工作职能重要责任重大。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对经济社会活动结果的客观反映,是各级党委、政府分析经济形势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全市统计系统围绕全市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统计、调查各项事业得到较快发展,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统计调查体系不够健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相对滞后、统计基础比较薄弱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奋力夯实统计基础,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计队伍建设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分析研究,使统计方法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在研究经济社会工作、制定发展计划和目标责任等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业务经费、办公条件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各级政府及其机构编制、人事部门要按照黔府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在没有设立国家农村住户调查网点的区(市、县)统计局下设正科级统计调查中心,并单独核定3至5名人员编制和2名领导职数;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展试点的社区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上级统计部门备案;在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设立贵阳市城镇住户调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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