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11年11月30日前):全面开展地块翻犁、整耕、打坑等前期工作,做好物资储备及调运。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于12月初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4月):全面完成今冬明春170.77万亩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全面杜绝“三环以内”非耕地(林地、荒坡及其他非耕地)种植玉米现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于2012年4月底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2012年5月):各区(市、县)对“三环”以内结构调整情况进行区级自查及整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组每周进行一次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阶段(2012年6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第六阶段(2012年7-10月):开展“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玉米种植情况调研,落实结构调整面积和地块,制定工作方案。
第七阶段(2012年11月):全面启动消除“三环”以内水稻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玉米种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种植业结构调整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发改、价调、科技、水利、林业、供销、烟草、督办督查等部门和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统筹实施今冬明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所属乡(镇、办事处)是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第一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全面组织和落实好各项工作。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抓好产业布局规划,做好农民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资金,全面推进和协调处理农户承包地、林地、集体土地等不同性质地块的结构调整工作,确保目标全面完成。
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农业生产工程项目;财政、价调部门要做好资金调配,确保工作资金落实;农业部门负责做好“三环”以内和高等级公路沿线农户承包地结构调整的指导工作,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服务;林业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各区(市、县)依法严格管理好林地,清理和杜绝利用林地种植玉米行为,要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做好通道绿化,全面提高“三环”以内森林覆盖率;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结构调整项目的科技扶持;水利部门要抢抓冬修水利的黄金时期,加强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水利设施建设,争取用三年的时间使全市重点农业基地全部配套水利设施;烟草部门要抓好烤烟育苗、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烟叶正常生产;供销部门要做好化肥、农膜等农资储备,保障今冬明春农业生产需求;督办督查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