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和支持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丹政发〔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我市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金融总资产、存贷款余额、行业利润、税收贡献等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为丹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为表彰先进,决定授予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丹东办事处“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发展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光大银行丹东分行等4家单位“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东港市同合村镇银行等5家单位“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中国人民银行丹东市中心支行等5家单位“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创造新的佳绩。全市金融机构继续扎实苦干,奋力争先,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为丹东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丹东市金融系统先进单位和支持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发展特殊贡献单位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丹东办事处
二、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光大银行丹东分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
交通银行丹东分行
工商银行丹东分行
三、服务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
东港市同合村镇银行
东港市开泰小额贷款公司
丹东市元宝区惠通小额贷款公司
东港市五兴信用担保公司
凤城市海洋信用担保公司
四、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丹东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丹东监管分局
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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