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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11〕14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63号)以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09〕159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根据《办法》,考评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省驻淮有关单位),部分乡镇政府和重点涉民涉企的基层站所。
  二、考评内容
  一是政务公开的机制建设。(1)领导重视;(2)制度建设;(3)纳入单位的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4)明确机构,指定专人。
  二是网上信息更新发布(网上测评方案见淮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hnzwgk.gov.cn滚动窗口)。
  三是工作互动和反馈。(1)及时向《淮南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专报》投稿;(2)认真及时反馈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
  三、考评方式
  原则上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考评,结合今年工作重点。考评满分100分,由五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占10分、网上测评占35分、民主评议占20分、考核占30分、社会评价(网民打分)占5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占4分)
  市政府目标考核(占5分)、依法行政考核(占10分)
  精神文明单位考核(占2分)、“政风评议”考核(占10分)
  政府网站考核(占40分)
  乡镇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对县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范围(占20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政务公开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自评和总结报告工作(见淮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hnzwgk.gov.cn滚动窗口),得分项目要依次提供证明得分附件(或发布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的指定地址)。自评和总结报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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