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宣传贯彻《消防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做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加快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的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消防保障体系。要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列入能源、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凡城市新建、扩建工程等,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四、加强消防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重要条件。各乡镇场区要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包括专职、志愿和义务消防组织在内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仓库等,都要按规定建立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公安消防队伍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多种应急救援工作。消防部门要建立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和消防技术人才培养,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强化消防法制和消防知识教育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消防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消防法制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广泛宣传《消防法》;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司法、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职业教育和学校教育;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大力推动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日常消防法制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消防法》的主要内容,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