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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自治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4日):召开县消费者协会理事会,安排部署自治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公布地区2009年消费者十大投诉热点;开展食品安全和农资知识到农村活动;完善基层“一会两站”工作机制;县领导作电视讲话(3月14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3月20日):召开自治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纪念大会(3月15日),命名2007-2008年度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的种类、数量及标值;开展大型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系列活动(3月15日-3月16日);开展商品销售和服务领域集中检查及行业内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总结阶段(3月21日-3月30日):各成员单位对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期间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并如实填写2009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县消费者协会各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统一活动主题、统一宣传口号、统一咨询服务、统一活动时间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问题处理快速及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务必于3月20日前,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品种、名称、数量、价值等上报县工商局市场消保合同科。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采取开辟广播电视和网络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强化对农牧民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为农牧民消费者就近咨询和投诉提供平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值班,严明纪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实行领导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顺畅。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及消费者协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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