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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企业评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诚实守信,热情周到。主要指宣传政策是否准确到位,服务是否热情、细致、周到;接待办事人员用语是否文明规范,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做到工作日内全天对外办公,是否做到限时办结或明确告知,是否存在离岗现象及未到下班时间拒绝接待等。
  (五)部门协同,高效运作。主要指是否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办事程序是否简便,有无职责不清,部门之间协同不利,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是否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限,减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活动采取走访企业、明查暗访、问卷调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与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
  第一阶段:走访企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上门走访企业,听取企业在办事过程中对自治县政务环境、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满意度,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
  第二阶段:明察暗访。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及时了解相关部门在为企业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就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意见、谈措施。
  第三阶段: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对各个涉企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无记名评议和打分。
  五、评定结果
  问卷调查表分值设定为100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果作为自治县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评议不合格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政府办公会议上查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条管单位由县监察局向上一级相关部门反馈和报告评定结果。
  六、组织实施
  评议活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监察局牵头,经贸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全程参与评议工作。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具体开展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工作。监察局负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做好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统计局负责汇总问卷调查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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