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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0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201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增补计划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为确保完成全区年中工作会议确定的2011年我区102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滚动管理机制的要求,将华润雪花啤酒(广西)年产20万吨啤酒等22个项目列入2011年第二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列入2011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22项,总投资10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4项,总投资3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亿元;前期工作项目18项,总投资74.3亿元。增补后,201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757项,年度计划投资2194.8亿元。其中,新开工重大项目167项,年度计划投资548.3亿元;前期工作重大项目137项。

  二、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各项开工条件,特别是要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确保增补的新开工重大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力争增补的前期工作重大项目年内实现开工。

  三、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定期向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2011年第二批增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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